欢迎来访宁夏欣华慧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银川财务公司

免费咨询热线:

138-9547-8833

宁夏代办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上海财务整理
上海2018年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上海2018年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 所属分类:上海财务整理
  • 浏览次数:
  • 发布日期:2022-03-14
  • 产品概述

2018年取得的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宁夏欣华慧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始创于二零一七年,虽然在行业中属于刚起步状态;但是却已经靠自身的专业服务成为黑马经营范围涉及多种财务方面的服务体系。包括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的登记、变更、注销;刻章业务/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社保申报/工商年检和账务整理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绩效评价;商务、经济、人口、农业、资源信息调差服务;代办zhuanli申请注册商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文件第七条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宁夏代理记账

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的登记


标签

下一篇:没有了

最近浏览: